投资或参股办学的会计处理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投资或参股办学的会计处理

引用
@@ 2003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了"积极发展、大力支持、加强管理、正确引导"的方针,从法律角度肯定了民办教育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实际工作中,对外投资举办或参股举办学校的企业越来越多.我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都明确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由此可见,企业对外投资举办或参股举办学校,其性质应属于投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一项不同于向企业投资的特殊会计实务.探讨如何对这项特殊会计实务进行会计处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企业对外投资、参股、办学、民办教育、民办非企业单位、促进法、会计实务、人民共和国、公益性事业、正确引导、暂行条例、学校、企业投资、教育事业、会计处理、国民经济、登记管理、性活动、教育法、营利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5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财会通讯

1002-8072

42-1103/F

2006,(9)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