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0496.2014.01.022
“营改增”下增值税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增值税和和营业税是我国现行两大流转税,适用范围完全互斥,政策法规和会计核算大相径庭.“营改增”以前会计人员对营业税和增值税区分很严明;对原有增值税核算已根深蒂固,而“营改增”试点方案突破原有营、增范围,实务上的处理会遇到不少难题,给会计工作带来很大挑战.
“营改增”、增值税会计、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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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35(会计)
2014-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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