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952.2001.10.007
关于我国集体土地权属的继承及撤销研究
集体土地权属的继承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常遇到的产权变动形式之一.集体土地的继承包括所有权继承、承包权继承和使用权继承,三者有本质的区别.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应该也明文规定承认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的继承权.土地权属的继承和撤销是对立的统一,文章重点对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属的继承和撤销作了设计.
集体土地权属、土地权属继承、土地权属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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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1(农业经济理论)
2007-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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