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76X.2016.10.018
我国城市建设用地市场结构性失衡的供给侧改革
我国城市建设用地的供给完全由地方政府垄断,表现出两类明显的结构性失衡:一类是大城市持续性供小于求,而中小城市持续性供大于求;另一类是住宅用地出让价格与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存在近十倍的价差,且价差仍在进一步扩大。本文分析了上述结构性失衡存在的原因,提出了供给侧改革的建议:首先,转变通过干预资源配置以实现区域协调的思路;其次,改变地方政府与建设用地供给相关的收益函数;再次,在地方政府的垄断性供给之外辅之以一定的市场化供给;最后,在中央层面逐步放开跨省“占补平衡”。
城市建设用地、结构性失衡、占补平衡、供给侧改革
F293.2(城市与市政经济)
天津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地方债自主发行及风险控制研究”TJYY-13-046
2016-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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