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76X.2016.04.016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规制制度演进及合规分析
社会责任报告在我国经历了倡导、鼓励和推进强制性披露等阶段,目前强制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并存。如何进一步完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制度、强化上市公司对社会责任的履行,正成为利益相关者和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监管者关注的焦点。笔者在系统梳理了我国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制度背景的基础上,界定了社会责任报告强制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的范畴、趋势以及合规现状,对沪深两市在强制性披露要求上存在的较大差异进行分析,发现沪深两市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行业和公司治理特征方面。同时,笔者也明确地指出了我国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监管的发展方向和政策建议,以及需要进一步研究政策导向背后驱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行为的因素。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强制性披露、自愿性披露
F062.9(经济学分支科学)
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术类培养项目;东北财经大学校级科研项目“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信息质量及信息价值研究”DUFE2015Y19
2016-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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