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76X.2013.07.010
税法的核心价值与纳税人权利
税法的核心价值应是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对等.但因居于最高位阶的宪政税收仅设定义务,进而导致现实中纳税人的维权意识淡薄或权利受损.因此,必须还原、补足属于纳税人的权利并加以保护.
核心价值、税法、纳税人权利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内生于税制的税收弹性:优化与创新"12AJY010
2013-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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