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76X.2008.06.014
政府财务报告主体的重整——基于财政透明度的视角
构建完备的政府会计体系与财务报告制度是实现财政透明度的重要基础条件,而重整政府财务报告主体则是改进现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核心环节之一.全面反映政府绩效性受托责任和合规性受托责任是重整政府财务报告主体的两条主线,具体思路包括有效整合政府财务报告的组织主体和逐步采用基金报告主体两个方面.
政府财务报告、报告主体、财政透明度、绩效性受托责任、合规性受托责任
F235.1(会计)
辽宁省教育厅社会科学基金2006B038
2008-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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