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76X.2006.05.004
反垄断执法权力配置与行政垄断规制困境--泰国两则反垄断案例的启示
本文通过对泰国两则反垄断案例的分析,考察了泰国的行政垄断、利益部门博弈与反垄断执法权力配置问题,并籍此反思中国的行政垄断规制致策与反垄断执法权力的配置模式选择.结论认为,反垄断法本身并不能自动促进竞争,其起作用的关键是执法权力的配置.在国有经济比重高、行政垄断广泛存在的经济体中,反垄断执法机关应具有独立性与权威性.行政垄断需要区别对待,有些行政垄断是反垄断法需要约束的对象,有些则应归属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如果不能将二者分开,则势必影响反垄断法的实施效果.
反垄断法、执法机构、行政垄断
F062.9(经济学分支科学)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04JJD790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03CJY002
2006-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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