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76X.2005.02.001
财政约束与价格水平决定:FTPL的一个批判
本文在一个内生增长一般均衡货币模型中,通过引入名义债券、实际债券、货币和物质资本,讨论了政府财政约束与价格水平决定的关系.我们发现,在平衡增长路径上均衡通货膨胀率完全由货币增长率决定,政府跨时预算约束方程只是个恒等式.如果价格水平财政理论(Fiscal Theory of Price Level,FTPL)成立,则小得可以忽略的财政扰动可以导致物价水平的巨大波动,这是无法让人接受的;进一步的研究发现,问题出现的原因是FTPL将名义债券市场和其他资产市场割裂开来,孤立地讨论了名义债券市场出清的条件,由此认为跨时预算约束方程是一个均衡定价方程;当将诸市场统一起来考虑时,公众可以在货币、债券和物质资本之间进行选择,财政当局不再是一个价格决定者,其债券发行量成为一个内生变量,必须服从跨时预算约束方程,后者成为一个恒等式,从而价格水平主要由货币当局的货币发行决定.
价格水平财政理论、价格决定、名义债券、货币供给、内生增长
F810.451(财政、国家财政)
2005-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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