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76X.2002.11.021
社会法的基本问题:概念与特征
尽管“社会法”一词频频出现在我国学者的论著中,但究竟什么是“社会法”却很少有人论及。基于此,本文在对国外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纳综述的基础上,对有关“社会法”的各种学说观点进行了评介,指出:对社会法应从两个方面来把握——即从广义上讲,它指的是相对于已有的“公法”和“私法”而言的,以社会的公共利益为本位的“第三法域”内的立法及其表现形态;从狭义上讲,则是指以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为核心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社会法、第三法域、社会公共利益
DF01(法的理论(法学))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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