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76X.2002.05.010
独立董事制度与中小股东利益保护
设立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绝不要过于依赖,第一,独立董事是经济人,在效用最大化行为原则和许多现实条件的约束下,独立董事难于与中小股东激励相容,独立董事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动力有限;第二,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由于董事会的决策机制限制,独立董事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能力也十分有限.本文提出,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关键要在如下三个方面下功夫:第一,健全公司股东利益保护的法制,特别是有关重大经营信息披露的时限与责任规定;第二,降低大股东持股的首位度,形成股东制约股东的机制;第三,加大对重大的股东侵权案件的查处力度,既追究侵权的法人机构的责任,更要追究当事的自然人违反诚信义务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独立董事、中小股东、利益保护
F830.91(金融、银行)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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