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76X.2001.01.016
简析《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大陆法系国家对期权履约危险进行平衡而设立的救济制度,其目的是贯彻公平和平等原则;与此相对在的是英美合同法上的默示违约制度。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制度,充分借鉴默示违约的有关原理,发展了传统不安抗辩权的理论。
不安抗辩权、默示违约、救济
DF418(经济法、财政法)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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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0-176X.2001.01.016
不安抗辩权、默示违约、救济
DF418(经济法、财政法)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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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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