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76X.2000.06.009
论公营的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营企业(Public Enterprises)是存在于世界上各个国家的一种经济成份,不仅资本主义国家存在公营企业,而且社会主义国家也存在公营企业。在我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应从社会主义性质的国有企业中将国家一般性质的公营企业分流出来,使之恢复自己的本来面貌。一般说,公营企业分为中央公营企业和地方公营企业,地方公营企业的所有权在地方政府,中央公营企业的所有权在中央政府。公营企业的共同特征是政企不分,企业直接或间接受政府控制。在公营企业中,也存在项目公司这种组织形式,较好地利用项目公司形式为社会提供服务,表明公营经济的发展达到一定的成熟水平。为了我国今后的公营经济也能灵活地运作项目公司形式,本文对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公营的运作及作用给予初步的探讨和介绍。
公营、项目公司、经营管理
F121.21(中国经济)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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