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865/j.issn.1001-3547.2022.18.003
因种子质量问题导致产品责任纠纷的实务裁判要点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40条、第45条规定了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对种子标签内容和种子质量负责,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或因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不真实遭受损失的,可以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赔偿.在法律实务中,该情形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在民事诉讼案由中属于产品责任纠纷案由.本文以分析实际案例的方式,在法律实务层面就如何正当主张自己的权利,如何确定涉案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归属阐述笔者的观点.
种子质量、产品责任、质量问题、裁判要点、责任纠纷
D923.8;S567;S339.31
2022-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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