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865/j.issn.1001-3547.2020.24.006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1 案情简介
1988 年8 月,YL 市委将位于YY 区的三孔宅基地划拨给了YL市委的干部赵某某.同年12月26日,赵某某以3800元的价格将这三孔宅基地转让给了杜某某.由于当时政府不允许干部买卖地基,因此赵某某和杜某某签订了一份《对调房基地协议》,协议签订后,宅基地就由杜某某进行管理,但是一直闲置.
2020-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