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经营主体综合技术效率差异及影响因素——以江苏省水稻生产为例
推动以新型经营主体为依托的粮食规模经营是实现中国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基于江苏省水稻规模经营主体调查数据,运用计量分析及DEA-Tobit模型,从主体差异、要素配置、管理营销等方面,实证检验规模经营综合技术效率的差异特征及影响因素.研究表明:现阶段水稻规模经营的综合技术效率处于中等水平,分解后的纯技术效率及规模效率有待提升.规模经营带来了水稻投入成本、总收益及劳动生产率的同步上升,区域差异明显.规模差异比属性差异对综合技术效率及其分解效率的影响更为显著.家庭农场、合作社与企业对综合生产效率的影响依次上升.开展与自身能力相匹配的适度规模经营较为适宜.提高产品价格更能促进各类主体综合技术效率的提升.要素配置及管理经营能力对综合技术效率及其分解效率产生了较为显著的正效应.提高劳动力生产经验及稳定土地流转更有利于综合技术效率的改善.完善价格市场、政府引导技术推广和加大土地连片整治对各种效率的提高也起到积极作用.大力培育各类规模经营主体有助于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建立.
规模经营、主体差异、综合技术效率、DEA-Tobit模型、水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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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5.2(中国农业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规模经营农户土地利用行为机制研究”41501188
2019-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2376-2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