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地区草原旅游生态负效益评价及其补偿研究
基于对玛曲草原的实地调查,评价青藏地区草原旅游业的生态负效益,分析旅游收益对生态负效益的补偿能力以及旅游生态负效益的补偿现状.研究表明:文化参与旅游模式的生态负效益补偿能力最强,其次是游览观光模式,再次是休闲度假模式;在旅游业实际运营中,旅游生态负效益并未得到有效补偿.建议通过以下途径形成青藏地区草原旅游业生态负效益补偿的保障机制:选择生态负效益小的旅游运营模式以降低旅游生态负效益补偿难度;建立旅游生态负效益补偿督促制度;提高旅游经营者的生态补偿意愿;落实资源集体所有制并让集体成员参与资源股分红以扩大旅游收益对减畜还草的促进作用;政府加大二次分配力度以将部分旅游收益用于生态修复;为旅游业受益增设减畜还草等生态建设附加条件.
青藏地区、草原旅游、生态负效益、评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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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90.3(旅游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41171435“高海拔地区生态旅游风险防范模式”;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2012M510529“生态系统休闲指数及其应用研究”
2014-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322-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