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227.2003.03.016
涝渍地农业综合整治开发示范区规划探讨
通过中日合作项目"湖北省江汉平原四湖涝渍地综合开发计划"两个涝渍地综合开发示范区的有关实践,对该区涝渍地开发规划方法进行了系统探讨.研究表明,江汉平原涝渍地大体上可分成以河流冲积物为主和以湖积与冲积共同作用形成的两类地区,两者在地貌、土壤结构、耕作方式和经济发展阶段上存在较大差异,应该区别对待;"单元水系"可作为涝渍地区域综合开发最基层的区域单元.水土资源存在的巨大潜力和障碍应作为规划的出发点,其开发模式可借鉴日本"农田综合整备"的理论与实践;田间土地整治及其附属物设施建设的技术标准应以我国近20年来关于涝渍地排水的工程标准为主,适当参照世界先进国家标准.数量化理论Ⅰ可作为规划前对涝渍地微域土地进行综合评价的一种合适方法;鉴于涝渍地开发的阶段性,对现阶段涝渍地开发效果的评价指标的选择,应在农田的物理结构改变效果、农业深度开发与结构调整效果和综合经济效益效果等3方面取得平衡.以第一方面的评价为重点,给出了一个相应的评价体系.
涝渍地、综合整治开发示范区、规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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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8(农田基本建设、农垦)
湖北省科技发展计划962P0503
2003-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280-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