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数据爬取行为的竞争法规制逻辑与完善路径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5-3980.2023.05.008

企业间数据爬取行为的竞争法规制逻辑与完善路径

引用
作为互联网世界中数据流通的主要路径之一,企业间数据爬取行为无法通过行业自发建构的Robots协议与爬虫识别技术得到充分规制.由于数据权属问题的模糊性,故基于传统民商法权利体系对企业数据权益进行事前定性、明确爬取行为合法性边界的进路亦受到阻碍.《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行为法,力图消解数据权属这一规范难题,跳出"确权→侵权"之传统民事权利保护的桎梏,转而聚焦于个案场景下数据流通的公共利益与企业数据利益保护之间的价值衡量,而这恰与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所蕴藏的价值多重性形成呼应,故理应成为爬取行为合法性判断的实定法依据.从实证研究可以发现:法院多援引该法第2条原则性规定进行裁判的审理理路,蕴藏着不当扩大不正当竞争认定范围的规范风险.为实质激活该法第12条"网络不正当竞争"规定的适用,应推动以司法解释形式对企业数据抓取的合法性边界进行明确,为打破数据壁垒、促进经济社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有效的规范支撑.

网络爬虫、价值衡量、数据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数据爬取

D922.294(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2CFX037

2023-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68-7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长江论坛

1005-3980

42-1344/D

2023,(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