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980.2021.02.011
中美律师-委托人特免权比较研究与启示
保密原则为委托人创造了沉默的权利,构建了美国律师职业伦理的框架性原则.特免权是保密制度的核心,对律师履行职责至关重要.援引特免权对抗外部调查需要满足主体要件、法律性、保密性等条件.经历"吹哨者运动",美国法院试图将委托人豁免权应用于公司和政府实体的实践,邮件通讯的保密性质疑随之而来.这都极大冲击了律师保密原则.我国大陆地区律师保密制度方兴未艾,存在权利属性缺失、救济途径单一、片面倚重行业自律等问题.对保密原则较为发达的美国制度进行探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将当事人纳入权利主体、赋予保密义务的权利义务一体性,扩大保密制度保护区间,救济程序中引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几点设想.
律师职业伦理、保密制度、律师—委托人特免权
D997(国际法)
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国际法治研究"批准号20&ZD205
2021-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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