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980.2014.06.013
风险社会语境下商法的理念变迁与制度创新
风险社会理论为我们提出了一个深刻反思现代社会的新视角,市场风险的内生性和普遍性意味着商法制度创新和变革的机遇,在商法制度和体系建设中,应以交易风险理念为指引,积极反思现有制度在应对风险社会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探讨如何建立起有效的应对风险的预警、防范和控制机制。
风险社会、交易风险、商法理念
DF4(经济法、财政法)
2015-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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