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980.2013.03.012
疫学因果关系初探——以食品卫生犯罪为视角
在食品卫生犯罪案件里面,传统的刑法因果关系并不能毫无争议地解决,因为他们认为原因对结果的引起应当是具有实在可能性的,而且不能有很大的异常因素的进入.但是公害犯罪中很难符合这一条件.因为公害犯罪,比如食品犯罪具有一定的潜伏期,受害者乃至社会都很难证明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确切因果关系.也正因为此,这些科学上的不确定性让不法生产厂家得以经常规避责任.2008年的一起震惊全国的食品卫生犯罪——三鹿奶粉事件引发了许多学者探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公害犯罪、食品卫生、疫学、因果关系
A8(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和研究)
2011年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2011XZYJS152
2013-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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