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980.2006.01.010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研究
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合与人合性,其人合性的特点决定了对股东转让出资应进行限制,这是保障公司股东的稳定性和公司健康运行所不可缺少的.我国公司法对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和程序做出了规定,但规定比较简略,不够明确和具体,这必然会影响到部分股东的正当权益,甚至于公司的健康有序发展.在司法实践中也常常因立法的欠缺,不能真正保护到股东的权益及维护公司较好的运行.本文从股权转让可能涉及到的问题着手进行分析,以期充实完善股权转让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退股权
F121(中国经济)
2006-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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