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39/j.cnki.hdxbcjb.2023.05.018
金融数据共享利益冲突平衡的法律进路
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流动的数据才能发挥数据价值,金融数据共享是数据流动的一种形式.金融活动中金融数据在不同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之间、金融机构与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共享,金融数据控制者对其所控制的数据的财产性权益期待是促进数据共享的动力.金融数据中有大量关涉个人信息的数据,而且金融数据安全关系到国家金融体系安全,在确保国家金融体系稳健和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将金融数据权利赋予金融数据控制者,有利于促进金融数据共享,最大限度地挖掘金融数据价值.为平衡金融数据共享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应当以确定数据权属为底层逻辑,优先保障个人信息权益,并通过引进侵权惩罚性赔偿机制,调整惩罚性赔偿金分配机制和个人信息侵权公益诉讼规则,完善个人信息侵权赔偿制度.
数据共享、权益期待、利益冲突、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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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6;F49(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1JZD036
2023-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38-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