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217.2006.06.015
司法会计鉴定风险控制研究
司法会计鉴定与审计不同,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司法会计鉴定业务时应掌握两者之间的区别,防止产生鉴定风险.鉴定受理时应保证程序合法,量力而行;鉴定过程中确保鉴定材料充足、真实合法,恰当运用引用技术标准,缜密推理、慎做结论;依照有关条件和要求出具鉴定书;庭审时应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恰当运用证明技巧,促使法官采信正确的鉴定结论.
司法会计鉴定、风险控制、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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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35(会计)
2006-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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