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892.2014.09.009
政企关联与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秉公抑或包庇
本文以政企关联视角,对地方政府环境信息披露问题进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当政企关联强度在31.17%以内时,地方政府尚能“秉公”公开环境信息;但关联强度超过31.17%时,地方政府会对关联企业进行“包庇”;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程度高的地区,政府公开信息时更会受到政企关系的影响;且地方政府在环境信息公开时更会偏袒国有企业.因此,应采用限制政企关联强度、加强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指数高的地区监管、对国有企业应由独立第三方进行信息公开等措施提升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披露水平.
政企关联、环境信息公开、地方利益
F235;C93(会计)
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资助项目71102163;中国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项目2012T50529;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2011M500977
2014-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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