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模型在国有控股企业决策中的运用
国有控股企业董事会的决策方案能否代表代表公司多数股东利益,这是判断董事会决策是否优化的重要标准.因为,在国有控股企业董事会股东持股结构中,国有股东在决策中占优势地位,如果忽视决策均衡,那么仅代表国有股东意愿的决策将可能是低效率的.一般认为,决策均衡所形成的方案能更好地体现公司多数股东利益,这要比任何一方单独提出的最初方案更优.
国有控股企业、决策均衡、均衡区域
F271(企业经济)
2005-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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