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河长制效能分级分区评价体系构建
为实现河长制分级分区评价,提出行政分级和地形地貌分区相结合的矩阵化效能评价模式,从河长制的六大任务和社会公众等7个方面分别构建市县(18个指标)、乡村(16个指标)2个级别的河长制效能评价指标体系,利用层次分析法得出山丘区、平原和滨湖区2个区域不同特性的指标权重,建立二级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对江西省赣州市、南昌市、上犹县、樟树市、梅水乡和张家山街道等典型区域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别为好、中、好、好、中、好.结果表明:在山丘区,水资源保护是影响各级河长制效能的主要因素,水生态修复影响了赣州市、上犹县效能,水污染防治影响了上犹县、梅水乡效能,而在平原和滨湖区水污染防治是影响各级河长制效能的主要因素,此外水资源保护影响了南昌市、樟树市效能,水生态修复影响了樟树市效能.结果与实际情况基本一致,表明该评价体系适用于河长制效能分级分区评价.
河长制、效能、分级分区、评价体系、市县级、乡村级、山丘区、平原和滨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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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213.4
江西省科技厅重大科技研发专项;江西水利科技重大项目;江西省水利行业地方标准项目;江西省科协决策咨询青年课题
2023-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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