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虚假信息披露的诱因:监督无效还是暴富诱惑
基于IPO违规信披频发的现状,本文实证研究了中国资本市场IPO虚假信息披露的诱因.结果 发现:作为两类重要的监督主体,承销商未能减少IPO虚假信息披露,而风险投资助长了IPO虚假信息披露,这表明外部监督是无效的;IPO虚假信息披露与暴富诱惑显著正相关,说明暴富的诱惑是IPO虚假信息披露的最主要诱因.因此,市场化与法治化并举,加大违规惩戒力度,是减少IPO虚假信息披露的必备之策,也是未来IPO注册制的应有之意.
信息披露、IPO、风险投资、承销商
F832.5(金融、银行)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BJY181
2019-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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