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监管者问责制度的检讨与反思
通过对现行金融监管者问责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可以透视出我国金融监管者问责制度存在法律缺失、规则不周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包括问责理念存在缺陷、金融监管制度设计不科学、法律机制选择中缺乏公众参与机制.为此,我们必须重新审视金融监管者问责的理念,着重完善以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其他利害关系方及国际金融组织和同行为问责主体的问责制度.
金融监管、监管机构、问责制度
F830.30(金融、银行)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基金,项目CXJJ-2009-303
2010-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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