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社会性管制与和谐社会构建
政府社会性管制具有纠正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等重要功能,是和谐社会建设强有力的推进器.然而,我国政府社会性管制失灵还普遍存在,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必须确立社会性管制改革的根本取向,健全社会性管制的主体体系,综合运用命令性和激励性管制方法,实现对管制者的有效管制,从而完善我国政府的社会性管制职能.
政府干预、社会性管制、和谐社会、构建、职能完善
F045.51(社会主义社会生产方式)
2008-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