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国际投资保护制度分析
随着2002年<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正式启动了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简称CAFTA)的进程.扩大投资领域的合作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内容之一,但从东盟国家的实际情况看.大多缺乏稳定的投资环境和规范的市场机制.为此,在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发现该区域内国际投资保护制度中的缺失,从而完善国际直接投资的法律环境和机制,这既是最终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前提条件,也是防范包括政治风险在内的投资风险的必要手段.
中国与东盟、国际投资、保护制度
F744(国际贸易)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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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