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治理机制缺陷与改进策略
本文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治理机制进行了分析,认为基金契约的签订、费率的确定、费率的计提是导致基金管理人侵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本质缺陷.而现有的基金托管人制度、基金持有人大会、独立董事制度和证券市场环境建设,没有真正有效的保护到基金持有人利益.对此,笔者另辟蹊径,分别从制度环境、法律环境和市场环境方面.紧紧与契约有机结合,提出了相应的改善策略,因势利导进行环境建设,引导基金规范发展,为完善基金治理提供了新思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独立董事、保护性约束、信赖义务
F832.5(金融、银行)
国家软科学基金2006GXQ3D134;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06SJB790025
2008-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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