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306.2006.10.003
我国证券侵权诉讼形式的构建
新修改的《证券法》对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以及欺诈客户的侵权行为都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无疑是在立法上的重大进步,而我国现行立法对证券侵权民事诉讼中诉讼形式的规定根本不能适应我国证券侵权纠纷诉讼的现状.本文通过对国外相关制度的分析,以期推动我国证券侵权诉讼形式的合理构建,有效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培育出更加稳定、成熟的证券市场.
证券侵权、诉讼形式、集团诉讼、团体诉讼、派生诉讼
D9(法律)
2006-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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