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306.2006.08.017
会计监管:法学视角的分析
会计监管兼具公法和私法的特征,是用公法的调节方式调节私法领域内的关系.监管权是一种复合性的公权力,有其自身的不足,因此监管必须适度.我国目前的会计监管存在着监管机构权力过度膨胀、权责不对等、多头监管导致权力之争以及民事诉讼机制的缺失等问题.在构建我国的会计监管框架时有必要融合公法和私法两种手段.
公法、私法、会计监管
F23(会计)
2006-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17-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