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306.2003.06.011
试论知识成本及其补偿方式
本文所论及的知识成本,即知识的直接生产成本、交流成本与消费成本的总和.知识产品的再生产如同实物产品的再生产,也有一个成本补偿的问题.对基础理论性知识产品宜作公有产权制度安排,对应用基础理论性知识产品宜作共有性产权制度安排,对特殊性、专业性知识产品宜作准私有产权制度安排.与其对应,基础理论性知识产品的成本通过税收的方式得到补偿,应用基础理论性知识产品的成本通过建立研究开发基金由该产业部门所有的生产经营者共同补偿,特殊性、专业性知识产品的成本通过价格的方式得到补偿.
知识成本、补偿方式、交易制度
F014.31(经济学基本问题)
2004-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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