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306.2002.01.002
建立中国统一的金融监管体制的构想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实行金融对外开放的深入,现行分散的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的缺陷将日举益突出,主要表现在:分业监管的协调性差;监管重叠与监管缺位并存;监管机构膨胀加剧;金融业各部门发展失衡;金融风险隐患严重,因此,有必要改革现行的金融监管制度.
为提高我国金融监管效率,增强金融业竞争实力,我国宜建立统一的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具体可选方案有两种:一是建立中央金融监管委员会,负责制度银行、信托、证券、保险监管的有关政策;二是建立中国金融临管委员会,在国务院领导下,全面负责对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保险业的审慎监管.
金融监管(Financial Administration and Supervision)、金融风险(Financial Risks)、分业监管(Spe-cialized Supervision)
F832.1(金融、银行)
200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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