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289.2021.12.061
新《档案法》下的档案监督体系
新《档案法》增加了"监督检查"专章集中规定档案监督,在其他章中有四条也含有档案监督的规定.档案监督包括档案主管部门的监督、档案利用监督、社会监督和业务监督四种方式,四者共同构成了一个监督体系.这一体系有助于个人和单位有效查阅、利用档案,有助于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档案违法行为得以及时处理,可以更好地服务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新《档案法》;档案监督;监督体系;档案完整与安全
D630;D922.16;G273.5
2022-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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