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详解
@@ (上接2005年第四期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详解)
2、工程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要通过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或规划主管部门报告,由建设或规划主管部门查明管线权属,责令权属单位测量并报送档案资料.
3、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竣工测量、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地下管线探测、工程测量图、数据文件、权属、技术规程、规划、管理办法、工程施工、档案资料、测量单位、部门报告、资质、托具、覆土
G27(档案学、档案事业)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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