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后
2013年6月1 5日,四川达州市达川区正南花园附近一位蒋姓老太摔倒在地,造成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摔倒后,老人称自己被三名小孩撞倒,小孩一方则称当时是赶过去搀扶老人,却被诬陷.事后赶来的一位小孩的父亲江先生把老人转移到附近的小诊所,随后蒋老太转院,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护理等费用2万余元.
由于对事发原因各执一词,事情僵持五个多月,双方就医疗费用由谁支付未达成一致.
11月1 6日,老太家人背她找到江先生家称,不赔偿便不离开,在江家住了两天.11月19日,双方到当地南外镇司法所进行调解.南外镇司法所建议,三名小孩的家长共承担7500元,剩余由老人一方自行承担.
由于小孩家长一方推翻这一口头协议,南外镇司法所决定终止司法调解,建议当事双方走正常的诉讼程序.11月21日,江先生到南外镇派出所,以受到敲诈勒索为名报警,警方随后立案.
2014-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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