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更安全,只有多防范
像“11·22”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一样,类似事件同样困扰着其他对石油仰赖极深的国家.2004年欧盟就曾发生最严重的输油管道意外事故,比利时的管道因为破裂,造成24人死亡,132人受伤.
因为经常性的管道意外,各国至今仍在如何确保油气管道安全的努力中挣扎,不仅政府部门在不断修法以完善监管制度,从管道运营商到环保团体,也持续关注政府如何落实油气管道检查.
事故催动法规
“因为经常发生大型油气管道意外,(美国)不断通过立法,完善对管线安全的管理.”中国石油大学教授帅建对《财经》记者介绍,主管美国油气管道的主要法律依据是1968年首先通过的《天然气管线安全条例》和1979年通过的《危险物体管线安全条例》.国会还设计了在联邦政府的交通部下成立管道安全办公室(OPS).
2014-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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