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劳教”待改革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类劳教”待改革

引用
2013年8月23日,微博名人“薛蛮子”(本名薛必群)因嫖娼在京被抓.这一消息传开后,收容教育——这一公安处置卖淫、嫖娼人员的常用手段,也伴随新闻引起关注. 依照1993年9月4日国务院公布、至今仍有效力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下称《办法》),对于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收容教育的期限为六个月至两年. 与劳教类似,作为一种不经司法程序、由行政力量单方即可作出决定的措施,收容教育对当事人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超过了拘役等刑罚措施. 在劳教即将废止的大背景下,同样背负程序正当性争议的《办法》,实施整整20年后,目前仍未有改变的迹象.这种现行行政法律体系中的“类劳教”措施,成为约束公权力之路上无法绕开的绊脚石.

2013-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32-13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财经

1671-4725

11-4568

2013,(27)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