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ECFA两岸银行业合作建议
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生效伊始,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率先发力,2010年9月16日起,银监会先后批准了首批六家台湾地区银行在大陆筹设分行,包括土地银行、合作金库银行、第一银行、彰化银行、国泰世华商业银行和华南商业银行,并通过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设立上海代表处的申请.时隔一周,台湾方面核准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作为首批在台设立代表处的大陆银行,而招商银行也于十月底获准在台设立营业据点.
两岸银行业、商业银行、中小企业银行、台湾地区、两岸经济合作、两岸金融交流、代表处、招商银行、土地银行、框架协议、交通银行、第一银行、大陆、银监会、合作率、中国、营业、上海、据点、金库
F11(世界经济、国际经济关系)
2012-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