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人互不继承遗产协议是否有效
”案情”4年前,丧偶的刘老伯打算与单身妇女方某登记再婚,却遭到了子女们的反对,其理由是担心父亲一生积攒的财产落入他人之手.考虑到财产继承问题,于是刘老伯和方某达成了一份”身后互不继承遗产”的协议,之后双方登记结婚.去年底刘老伯因病去世,他的儿女从外地回来继承老人的遗产,但方某却表示,那个”互不继承遗产”的协议违反了”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的法律规定,应属无效,所以她也享有对刘老伯遗产的继承权.那么,这个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2016-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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