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3052.2013.23.023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下法学本科教育的思考——以地方普通本科院校为例
2011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提出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该计划的出台与实施,推动了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学理反思与理念再构,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当代中国法学的学理更新.通过“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不仅可以反思和发现当前中国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在法律人才实践技能培育方面的作用及不足,还可以推动和深化中国法学研究的实践化和本土化转向.
卓越法律人才、法学教育、实践
G640;G712;G40-012
2014-03-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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