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120.2021.03.011
小学低段学生“告状行为”现状、成因与对策研究——以成都市某小学为例
“告状行为”现象普遍存在于小学低段.研究发现小学低段学生“告状行为”类型有维护教师权威型、自我维护型、维护纪律型、道德维护型、试探型以及其他类型.其特点表现为:有明确类型导向,集中发生在课外时间,学生大多既是“被告者”同时也是“报告者”,随着年级增长逐渐减少.其原因有:学生自身原因,如社会性发展不足,儿童道德发展影响,儿童心理发展阶段影响,儿童自我保护意识等,也有教师、学生家庭、社会环境等外部因素.其对策建议可以从教师、家长、学校三方面着手.
“告状行为”、小学低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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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21(初等教育)
四川省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专业发展视域下教师课程领导力研究”编号:SC18H002
2021-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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