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120.2015.06.013
论“公意”视阈下的“中国梦”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主权者”拥有建立在公共利益基础上的关系到共同生存及公共幸福的“公意”.“中国梦”属于一种“公意”.今天的“中国梦”是以现代梦和复兴梦为基础的人民幸福梦,它的提出时间切合了“公意”的一种表现——法律提出的时间规律;“公意”与“众意”不同,“中国梦”不是某个政党梦、政府梦,也不是所有“我的梦”的集合,它的基础是公共利益;“公意”的实现没有统一模式,需要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的个人的力量的结合,公共权威促进这种力量的结合,中国在实现“中国梦”过程中,要把“中国梦”、中国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机统一起来,要明确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依靠力量和领导力量.
社会契约论、中国梦、公意、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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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2012年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SD123008
2015-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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