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120.2012.03.024
现行《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学大纲》若干概念辩正
国家教育部印发的现行《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学大纲》中的若干概念运用不当。就中职教育的特性来讲,"欣赏"不应作为"职业模块"的关键概念;从逻辑上说,"阅读"、"表达"、"交流"不属同一层次,不应杂糅并列;以学生的需要而论,"复述"应改为"口述","应聘"应改为"求职;"就文件性质而言,"教学大纲"应改称"课程与教学纲领"。建议及时补救。
中等职业教育、语文、教学大纲、概念、辩正
26
G719.22(职业技术教育)
2012-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