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466.2007.04.016
简析卢梭的人民主权学说
卢梭主权学说的理论前提是自然权利理论和社会契约学说.卢梭将基于社会契约而形成的"道德的与集体的共同体"称为"主权者",而主权不外是公意的运用.由于卢梭把公意与众意、个人利益对立起来,在理论基础和结论上存在矛盾,也没有明确指出谁的意志代表公意,所以既存在操作上的困难,也带有神秘性和唯心性.在保守主义者眼里,卢梭代表了不受约束的自由,代表了对权威、秩序与传统的挑战,代表了个人主义的极度泛滥.近年来,中国学术界既引进了贡斯当、伯林等自由主义思想家对卢梭学说的批评,但也出现了崔之元等不少学者为卢梭辩护.卢梭人民主权学说的思想光芒及其理论缺陷,仍然给我们以启迪,值得我们反思与借鉴.
卢梭、公意、人民主权
D091.4;D082(政治学史、政治思想史)
2007-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