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6671.2016.04.001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土地集合信托流转模式创新研究——以河北省为例
城镇化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文明发展有序化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我国要走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道路.当前,河北省各地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许多农村地区出现了有地无人种或无力种的局面,这不仅降低了土地的效益,也使农民承包土地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成为制约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掣肘因素.在河北省开展农村土地集合信托流转模式的创新,不仅能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而且能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实现农业产业结构转型,更有利于保障农民土地权利和收益、解决农民后顾之忧、实现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因此,农村土地集合信托流转模式创新是河北省当前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是实现河北省新型城镇化的必由之路.当前在河北省推广农村土地集合信托流转存在着一定障碍,应采取相应对策促进河北省农村土地集合信托流转.
新型城镇化、土地流转、土地信托流转
F321.1;F832.49(中国农业经济)
2015年度河北省委讲师团课题2016021
2016-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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